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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2)保险合同或保单号;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险费。退保金退回原投保人缴费帐户,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退回原投保人缴费帐户,由投保人提供说明,退回投保人同名帐户。

退保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费用比例)。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除另有约定外,费用比例为20%。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1、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a.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b.保险费收据;
c.解除合同申请书;
d.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并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3、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
4008-9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