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本计划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承保,本产品仅在吉林地区销售。
2、“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或已满18周岁的学生本人。
3、连续投保确认:上一年度有投保“补充险”,且未间断的视同连续投保。
4、受益人:本保险方案除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法定,其他保险金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
5、阅读条款。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6、本计划所述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不包括猝死。
7、告知义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订立保险合同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承保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请仔细阅读保单中特别说明事项,保单中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9、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限额之中。
10、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联合经纪或保险公司报案。
11、本投保人授权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本人的保险经纪人,并委托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全权代为办理保险相关事宜。
12、购买成功后,如需开具保险发票,请致电联合经纪客户服务热线4008-900-900申请,客服人员登记后将为您申请并寄送发票。
13、本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保险凭证(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登陆中华联合财险网站http://query.cic.cn查询、验真。

1、这个是什么产品?
“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一般是每年暑假学校开学时学生开始投保,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很少的的保险费就可以获得包括身故、伤残、住院医疗、意外门诊医疗、监护人责任等多项保障。由于“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低、保险责任范围广、保障额度高,对于处于活泼好动、容易发生磕碰意外的在校学生来说,是一种受欢迎的险种。
2、投保/被保险人范围?
年满3岁至4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在校学生。
3、什么是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隐瞒高风险因素而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疾病住院等待期为30天,疾病身故等待期为90天;意外伤害住院、身故、伤残无等待期。
4、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吗?
不是的。上述为未成年学生参保的投保人,如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除上述投保人外,学生本人也可以作为投保人。
5、保险一年到期,我怎么选择续保,使我的保障不间断呢?
我们会在保单到期前以邮件、短信等方式提示您续保,请一定留意这些讯息,以免错过续保时间。只要您在保单的满期日前续保,保险期限不间断,就能保证原保单上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保障延续。
6、“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的受益人是谁?
除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外,其他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
7、出险后,为什么要及时报案?
依照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知道或应知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向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公司报案,便于专业风险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收集证据、弄清事故原因及经过、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
8、“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出现理赔需要哪些单证?
一般情况下学生综合保障保险理赔时所需单据凭证如下:
一般住院: (1)医疗费原始收据 (2)费用清单及结算明细 (3)病历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保险单正本 (7)本人或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 发生伤残:以上(1)~(7) (8)残疾鉴定证明 发生死亡:以上(1)~(7) (8)户口注销证明
(9)火化证明 、医学证明、法医鉴定书。
9、学生因学校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为何不能在校方责任保险和“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得到重复赔偿?
原则上,在保险理赔中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所以不能重复保险;在实务操作当中,在学校有责任的情况下,学生的医疗费用分别由承保校园责任险和承保学生综合保障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各自的条款约定进行赔偿。
10、“伴您成长”学生、幼儿补充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只有当被保险人依据法律或条款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履行赔偿责任;学生综合保障保险则是不论事故的起因,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保险人均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