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本计划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在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波、青岛、山东、山西、陕西、上海、深圳、四川、天津、厦门、云南、浙江、重庆、大连、新疆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在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为保证您的理赔顺利,请选择在常住地区进行投保。
2、“学生综合保障保险”的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学生的父母。
3、连续投保确认:上一年度有投保“学平险”,且未间断的视同连续投保。
4、受益人:本保险方案除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法定,其他保险金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
5、阅读条款。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6、本计划所述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不包括猝死。
7、告知义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订立保险合同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承保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请仔细阅读保单中特别说明事项,保单中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9、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限额之中。
10、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联合经纪或保险公司报案。
11、本投保人授权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本人的保险经纪人,并委托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全权代为办理保险相关事宜。
12、购买成功后,如需开具保险发票,请致电联合经纪客户服务热线4008-900-900申请,客服人员登记后将为您申请并寄送发票。
13、本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保险凭证(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登陆中华联合财险网站http:/query.cic.cn查询、验真。
14、份数限定:1份

1、这个是什么产品?
这款产品是以学平险为基础,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障保险。产品包括身故、伤残、住院医疗、意外门诊医疗、监护人责任等多项保障。由于学生综合保障保险保费低、保险责任范围广、保障额度高,对于处于活泼好动、容易发生磕碰意外的在校学生来说,是一种受欢迎的险种。
2、被保险人范围?
年满6周岁至17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什么是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4、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可以作为投保人?
根据保险监管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是被保险人的父母。
5、保险一年到期后,我怎么选择续保使我的保障不间断呢?
一年期的保险,到期后保险期间重新计算。您只要在保单的满期日前任意一天缴费保障即可延续。
6、学生综合保障保险的受益人是谁?
除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外,其他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
7、出险后,为什么要及时报案?
依照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知道或应知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向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公司报案,便于专业风险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收集证据、弄清事故原因及经过、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
8、学生综合保障保险出现理赔需要哪些单证?
一般情况下学生综合保障保险理赔时所需单据凭证如下: 一般住院: (1)医疗费原始收据 (2)费用清单及结算明细 (3)病历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保险单正本 (7)本人或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 发生伤残:以上(1)~(7) (8)残疾鉴定证明 发生死亡:以上(1)~(7) (8)户口注销证明 (9)火化证明 、医学证明、法医鉴定书。
9、被保险有多份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再投保学生综合保障保险,能否得到重复理赔?
费用型医疗保险在理赔时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当被保险人有多个费用型医疗保险时,之后理赔的保险公司,会将之前已通过其他保险获得的赔偿予以扣除。